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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12-29 15:45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2-12-29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2-12-31
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本次招聘岗位3个,人员4名,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。具体岗位及要求请参见《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
01岗 会计 1名
02岗 行政专员 2名
03岗 工程技术员 1名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及要求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;
2.政治素质好,遵守纪律,品行端正,道德良好,责任心强,热心为群众服务,具有一定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能力;
3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4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①曾因犯罪受过(或免于)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;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④现役军人;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;⑦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。
(二)具体条件及要求
1.年龄条件: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即在1987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),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,以《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的要求为准。
2.学历条件: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www.chsi.com.cn)上可查询认证。
报考人员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,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。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(http://www.cscse.edu.cn)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。
3.根据福建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、人事厅、发改委《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“双学位”“双专业”教育的意见》(闽教高[2009]9号),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“双学位”“双专业”证书的报考人员,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,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、学位。此类报考人员的“双学位”“双专业”所对应的学历学位,须在福建省“双学位”“双专业”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(http://www.fujian.gov.cn/cspuc/bsfw/search_sxwszy)可进行查验。
4.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,其学历(学位)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;2022年取得境外学历(学位)证书的报考人员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,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。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(学位)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。
5.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“××类”的招聘岗位,参照《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(2022年)》(附件2)中“××类”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;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,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。
三、招聘流程
(一)报名方法: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2022年12月26日8时至2023年1月1日17时为统一报名时间,报考人员可登录“石狮人才网”(www.sshr.net)中“公开招聘”栏目进行网上报名。
(二)报名提交材料:
1.毕业证书(原件扫描),学信网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,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);
2.身份证(正反面扫描);
3.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;
4.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(三)报名注意事项
1.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。
2.岗位要求的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。
3.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,且须注意及时上网查看最新公告。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,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。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,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。
4.资格审查:招聘工作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,即取消其考试、聘用资格。通过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。
5.领取准考证方式:进入考试测试人员,在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公示期后,考试前两天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确认,考生自行打印《面试通知书》。
四、考试办法
采取面试方式进行。
(一)面试测试时间、地点: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安排,以《面试通知书》为准。
(二)面试内容: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,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(三)成绩计算: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总分100分,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,合格线65分。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,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。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,不予录用。
(四)成绩公布:考试成绩将在“石狮人才网”(www.sshr.net)发布,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。
(五)考试成绩相同时,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:1.国定贫困户;2.烈士子女;3.复退军人;4.随军家属;5.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。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,则加试一场面试,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。
五、体检及考核
(一)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: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
(二)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安排。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。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,并在相应岗位总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。
(三)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,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。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。体检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,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,直至取满名额。
六、确定聘用人选
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在石狮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。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,给予聘用。
七、日常管理与薪酬待遇
本次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工作期限预计3至5年,工作待遇按所在企业薪酬福利执行。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(二)考生在体检、考核、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,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。
(三)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当前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个人健康监测,确保顺利参考。
(四)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(www.sshr.net)发布。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,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,可咨询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。
报名咨询电话:0595-8888015068892998
(五)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。因未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(六)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,未尽事宜由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。